(2014 年 5 月 16 日 —— 香港)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(「新创建集团」或「集团」;香港股份代号: 659)宣布其合营企业中法控股(香港)有限公司(「中法控股」)及南光发展(香港)有限公司(「南 光」)订立股份购买协议,中法控股同意向南光出售中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(「中法能源」)已发行股 本的 90%,及其贷予中法能源的股东贷款,总现金代价为 6.12 亿美元(相当於 47.5524 亿港元)。中 法能源目前持有澳门电力股份有限公司(「澳门电力」)约 42.2%股权。
就此出售事项,中法控股与景绰有限公司(「景绰」)订立认沽期权协议,据此,中法控股授予景绰 期权,可要求中法控股购买景绰於中法能源的9%实际权益,此举让景绰能选择参与上述出售事项。 在现行的股权结构下,由新创建集团和法国苏伊士环境集团分别拥有50%权益的中法控股,持有中法 能源90%实际权益,余下的10%权益由景绰持有。据此,新创建集团现持有澳门电力约19%实际权益。
在完成出售事项及倘若景绰行使期权,中法控股将出售其於中法能源的81%权益,并将透过特别目的 实体继续持有中法能源9%实际权益。假设交易於2014年4月30日完成计算,新创建集团透过是次出售 澳门电力约17%实际权益,预期应占的交易溢利约为15亿港元。
新创建集团相信是项交易符合中法控股的长远策略焦点,并可提升新创建集团的股东价值。上述交 易应占的现金所得款项,将作为一般营运资金,及为集团的新投资机会提供资本。
澳门电力在澳门地区提供综合性电力供应服务,装机容量为472兆瓦。该公司的特许供电服务合同於 2010年获批延长1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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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(「新创建集团」;香港股份代号:659)乃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(香港股份代号: 17)之基建及服务旗舰,业务遍及香港、中国内地及澳门。基建业务涵盖道路、环境、物流及航空四大 范畴;服务业务则包括设施管理(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之营运管理和「免税」店)、建筑及交通(建筑、巴士 及渡轮服务)以及策略性投资。
中法控股(香港)有限公司,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及新创建集团的合营企业,由新创建集团 及法国苏伊士环境集团分别拥有 50%。
景绰有限公司,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,由何鸿燊博士实益全资拥有。
中法能源投资有限公司,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,由中法控股拥有 90% 及由景绰拥有 10%。
南光发展(香港)有限公司,一家於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,并为独立第三方。南光由直接隶属於中 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中央企业南光(集团)有限公司(於澳门注册成立) 最终实益拥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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